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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防患未然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26 16:38

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综合监管,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市海事部门2012年36312在瀛湖库区119公里航道内组织开展了以打击船舶超载和违章航行为重点的水路交通综合执法行动,代号 “蛟龙”。在为期一周的行动中海事行动队员冒严寒、顶风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了船舶超员超载、无证驾驶、“三无”船舶非法营运、安全设施不齐备等违法行为,整顿了水上运输秩序有力促进了水上运输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组织领导有力

市交通运输局对这次统一执法行动高度重视,对“蛟龙行动做了全面细致周密的部署,成立了以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谭书宝同志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总工杨宗斌同志为副组长的蛟龙行动领导小组,下设“蛟龙”行动指挥部,由市海事局局长许伯昌任总指挥,副局长杨居寿任现场指挥。指挥部下设行动、处置、宣传、后勤四个组,明确了各组的职责及各组成员的具体分工,确定了严格的行动纪律为保证“蛟龙”行动打击有力,行动有效,本次行动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同时为了严明纪律,特设立一名督察人员,负责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和风纪的督查。

行动成效显著

本次行动严格以现行水路交通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以规范的执法程序,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作风,严从重查处各类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全市出动海事执法人员26人执法船艇4艘,检查各类船舶216艘次,现场纠违33起,依法处罚26艘次,其中警告7艘次罚款19艘次在渡口、码头和船舶散发安全宣传单1000余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严厉打击了货船超载和其他船舶违章行为,有力维护了运输秩序和通航环境。在行动中坚持整顿和宣传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注重现场纠违,对货船超载强制就地卸载,行动队现场监督,查验干舷,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再按程序处理后放行;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首先对人员安全分流,扣留船舶,再对违法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处罚;对无证驾驶的船舶立即扣留,确定合格的船员到位后,再放行船舶,对违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实施处罚。

 

重拳出击、打击有力,消除了隐患,起到了震慑作用,展示了海事风采。针对货船夜间航行躲避检查的特点,采取了白天航段巡查和夜间定点守候相结合的方法,抽调精干人员在紫阳西门河和焕古水域进行定点守候,有效打击了部分夜航的超载货船。整个行动中,行动组按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勘验记录;处置组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正确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做到了检查处理工作规范化、痕迹化。

交流协作,提高了执法水平,锻炼了队伍。行动前市海事局对抽调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就日常执法过程中难点疑点和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性的指导。执法行动中,各县区执法队员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对以前没有接触到的有了新的认识,对以前处理过的,通过交流,在检查记录、处理程序等环节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规范。行动结后召开了总结分析评估会,通过总结分析讨论,对一些难点、棘手问题统一了认识,研究探索整治措施方法,对促进海事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蛟龙行动正值寒冷天气,行动队成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地姿态、勤奋的工作,发扬肯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再次展现了海事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形象。

为今后联合行动、综合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适时开展统一行动,解决突出问题。“蛟龙”行动,虽然时间短,但威慑力大,效果明显,并集中解决了水路交通安全方面的一些突出、棘手的问题,使船舶经营人认识了违章航行的危害,主动纠正存在的缺陷,消除隐患。总结了联合执法、协同作战中的好做法,为今后的联合行动积累了宝贵而丰富的经验。

为期一周的蛟龙行动是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活动的进一步强化,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了提高水路交通执法能力、扩大水路交通执法影响力、强化水路交通执法震慑力的预期目的,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一次检验,执法能力得以提高,海事执法影响力进一步强化。

安全形势评估

本次行动共检查各类船舶216艘次,现场纠违33起,违章率15.3%。据海事部门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利益驱动使货船超载。由于油价上涨、取沙成本上升、市场竞争激烈因素,导致运输成本上扬,船主在利益的驱动下用超载来降低营运成本,是出现超载现象的主要原因;二是瀛湖库区水域面积大、战线长,海事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设备落后,不能做到全天候全方位监督,船主存有侥幸心理,和海事部门“游击战”,致使货船超载屡禁不止;三是乡镇船舶管理存在漏洞。通过近些年的安全整治,“三无”船舶参与营运得到遏制,但乡镇政府乡镇船舶管理宣传不力,受利益驱使,一些农用船主铤而走险,非法载客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船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船员大部分为当地农民,整体素质不高,近些年虽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但少数船员仍然安全意识淡漠,违章行为依然存在

通过连续三年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活动,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取得了根本性好转,特别是客渡船安全得到了深化,但是近期货船超载、三无船舶非法载客以及船舶违章航行现象有所抬头,引起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的高度警惕,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化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逐步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安全工作建议

据悉,这次统一执法行动后,全市海事部门将突出四个重点,全力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行动结束后各海事部门要乘势而上,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切实履职,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只有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处重罚,促进水运从业者规范经营,才能使水运事业健康发展、安全发展;二是把乡镇船舶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夯实乡镇船舶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责任,有船乡镇政府必须落实水上安全管理人员,对辖区的农用船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禁止“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经营;三是进一步强化船员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对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分门别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船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四是加强汇报,充实力量,增加投入,深化监管。我市通航里程680公里、水库35处、渡口152处,拥有各类船舶2400余艘,现仅有海事执法人员84人,力量单薄,同时监管设备滞后,安全宣传和监管费用严重不足,急需补充年轻的执法人员,更换先进的、信息化的监管设备,增加安全监管经费,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史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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