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防患未然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路运输市场综合监管,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市海事部门于
组织领导有力
市交通运输局对这次统一执法行动高度重视,对“蛟龙”行动做了全面细致周密的部署,成立了以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谭书宝同志为组长,市交通运输局总工杨宗斌同志为副组长的蛟龙行动领导小组,下设“蛟龙”行动指挥部,由市海事局局长许伯昌任总指挥,副局长杨居寿任现场指挥。指挥部下设行动、处置、宣传、后勤四个组,明确了各组的职责及各组成员的具体分工,确定了严格的行动纪律。为保证“蛟龙”行动打击有力,行动有效,本次行动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同时为了严明纪律,特设立一名督察人员,负责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的工作纪律和风纪的督查。
行动成效显著
本次行动严格以现行水路交通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以规范的执法程序,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作风,从严从重查处各类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全市出动海事执法人员26人、执法船艇4艘,检查各类船舶216艘次,现场纠违33起,依法处罚26艘次,其中警告7艘次、罚款19艘次在渡口、码头和船舶散发安全宣传单1000余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严厉打击了货船超载和其他船舶违章行为,有力维护了运输秩序和通航环境。在行动中坚持整顿和宣传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注重现场纠违,对货船超载强制就地卸载,行动队现场监督,查验干舷,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再按程序处理后放行;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首先对人员安全分流,扣留船舶,再对违法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处罚;对无证驾驶的船舶立即扣留,确定合格的船员到位后,再放行船舶,对违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实施处罚。
重拳出击、打击有力,消除了隐患,起到了震慑作用,展示了海事风采。针对货船夜间航行躲避检查的特点,采取了白天航段巡查和夜间定点守候相结合的方法,抽调精干人员在紫阳西门河和焕古水域进行定点守候,有效打击了部分夜航的超载货船。整个行动中,行动组按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勘验记录;处置组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正确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做到了检查处理工作规范化、痕迹化。
交流协作,提高了执法水平,锻炼了队伍。行动前市海事局对抽调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就日常执法过程中难点疑点和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性的指导。执法行动中,各县区执法队员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对以前没有接触到的有了新的认识,对以前处理过的,通过交流,在检查记录、处理程序等环节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规范。行动结后召开了总结分析评估会,通过总结分析讨论,对一些难点、棘手问题统一了认识,研究探索整治措施方法,对促进海事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蛟龙行动正值寒冷天气,行动队成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地姿态、勤奋的工作,发扬肯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再次展现了海事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形象。
为今后联合行动、综合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适时开展统一行动,解决突出问题。“蛟龙”行动,虽然时间短,但威慑力大,效果明显,并集中解决了水路交通安全方面的一些突出、棘手的问题,使船舶经营人认识了违章航行的危害,主动纠正存在的缺陷,消除隐患。总结了联合执法、协同作战中的好做法,为今后的联合行动积累了宝贵而丰富的经验。
为期一周的蛟龙行动是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活动的进一步强化,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了提高水路交通执法能力、扩大水路交通执法影响力、强化水路交通执法震慑力的预期目的,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一次检验,执法能力得以提高,海事执法影响力进一步强化。
安全形势评估
本次行动共检查各类船舶216艘次,现场纠违33起,违章率15.3%。据海事部门分析,主要原因一是利益驱动使货船超载。由于油价上涨、取沙成本上升、市场竞争激烈因素,导致运输成本上扬,船主在利益的驱动下用超载来降低营运成本,是出现超载现象的主要原因;二是瀛湖库区水域面积大、战线长,海事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设备落后,不能做到全天候全方位监督,船主存有侥幸心理,和海事部门打“游击战”,致使货船超载屡禁不止;三是乡镇船舶管理存在漏洞。通过近些年的安全整治,“三无”船舶参与营运得到遏制,但乡镇政府乡镇船舶管理宣传不力,受利益驱使,一些农用船主铤而走险,非法载客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船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船员大部分为当地农民,整体素质不高,近些年虽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但少数船员仍然安全意识淡漠,违章行为依然存在。
通过连续三年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活动,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取得了根本性好转,特别是客渡船安全得到了深化,但是近期货船超载、三无船舶非法载客以及船舶违章航行现象有所抬头,引起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的高度警惕,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化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逐步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安全工作建议
据悉,这次统一执法行动后,全市海事部门将突出四个重点,全力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行动结束后各海事部门要乘势而上,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切实履职,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机制。只有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处重罚,促进水运从业者规范经营,才能使水运事业健康发展、安全发展;二是把乡镇船舶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夯实乡镇船舶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责任,有船乡镇政府必须落实水上安全管理人员,对辖区的农用船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禁止“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经营;三是进一步强化船员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对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分门别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提高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船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四是加强汇报,充实力量,增加投入,深化监管。我市通航里程680公里、水库35处、渡口152处,拥有各类船舶2400余艘,现仅有海事执法人员84人,力量单薄,同时监管设备滞后,安全宣传和监管费用严重不足,急需补充年轻的执法人员,更换先进的、信息化的监管设备,增加安全监管经费,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史晓利)